112年度陳果夫先生獎學金
一、申請資格:大二~大四同學在校學生
(1)家境清寒。
(2)111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學業成續均為80分以上。
(3)11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操行成績均為80分(甲等)以上。
(4)同一學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。
二、獎助金額:每名新台幣15000元。
三、名額:公行系得推薦一名
四、申請方式:請於10月18日(三)下午5時前,備齊所需表件(詳如附件),送交系辦,以便審核推薦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