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第2學期公行系研究生助學金申請 一、申請資格: 本系博、碩士班研究生,不包括休學生。
碩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參與本系學術活動總時數須達10小時, 碩三以上欲申請,但前一學期參與之學術活動總時數未達上述規定者,請洽系辦。 二、申請方式:
(一)欲申請擔任者,請直接徵詢老師意見。 (二)獲教師同意者,請依所擔任類型備妥下列表件及學習時數卡至系辦登記。 (三)請填妥「研究獎助生(學習型)申請表 」1份 ,並請於03月08日(五)12時前完成送表登記。 如填表上有疑問,請洽系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