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公共行政學報》生成式AI使用指引
因應生成式AI (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)與AI輔助技術發展,及其於學術研究、寫作與其他學術相關工作廣泛應用之發展趨勢,本刊參考APA、Elsevier的AI政策,制定以下指引,針對當下與未來AI發展與應用之可能性,就投稿本刊的學術論文背後的研究、寫作,以及論文審查過程作原則性規範,引導作者在適當的範圍內,依透明與主動揭露原則,以及符合學術倫理要求下使用AI工具,並妥善規範審查人使用AI工具。
作者注意事項
- 只有自然人能為學術成果的原創性、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,故AI工具不得被列為論文作者,也不能在論文中引用AI工具撰寫之文獻。
- 不允許由AI工具替代作者撰寫論文,但AI工具可應用於改善文章的可讀性和文意表達。
- 任何含誤導成分的虛假圖像不應出現於論文中,故不允許使用AI工具來創造論文中使用的影像或修改原始影像或圖片,包括強化、模糊、改動、移除影像或圖片中某些特徵。惟調整亮度、對比度或色彩平衡等,不會模糊或消除原始影像或圖片中任何資訊之調整則可接受。
- 若論文本就以AI為題、相關AI之使用或必須以AI工具輔助研究得不受前點之限制。惟任何圖像仍不可具誤導成分。
- 若論文撰寫有使用AI工具輔助,作者須確保經AI工具產生之文字內容與作者原稿內容意義一致,不包含任何虛構內容及AI自行創造之內容;作者也須確保AI工具使用不會影響論文資料的正確性(含參考文獻),並確保AI工具的使用不會侵犯隱私、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正當權益。
- 若論文的研究與撰寫過程有使用AI工具作為輔助,作者有主動揭露的義務,並請在投稿時作出聲明。
- 就使用AI工具使用的揭露或聲明上,如發現任何未善盡告知或告知不實之情況,編輯委員會得斟酌情況逕予退稿或撤下已刊登之文章。
- 除前點外,任何因使用AI工具產生的學術倫理問題,仍須由作者承擔責任。
審查人注意事項
- 為免任何審查誤差,以及考慮到專業審查的責任歸屬,審查人不得使用AI工具代替本人評審論文與撰寫審查意見。
- 基於審查意見涉及投稿論文的資訊,本刊與審查人有保密之義務,故審查人不得在有外洩投稿論文內容風險之情況下,將審查意見上傳至AI工具進行文字修正與潤飾。
- 若有對外洩露投稿論文內容之可能,繼而有侵犯智慧財產權之風險,不論基於任何理由,審查人皆不得將投稿論文之全文或部分內容上傳至AI工具。